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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5家房产中介违规经营被关停

本报讯(记者赵莹莹)楼市执法还在继续。昨天,在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中,因异地经营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,又有5家房屋中介被责令关停。 根据市住建委的通报,被关停的5家中介机构分别为:北京怡然天地房地产经...

 本报讯(记者赵莹莹)楼市执法还在继续。昨天,在房地产中介市场执法检查中,因异地经营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,又有5家房屋中介被责令关停。

根据市住建委的通报,被关停的5家中介机构分别为:北京怡然天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、北京鸿宇万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街家园一区分公司、北京众信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、北京嘉诚广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、天鸿美业(北京)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丰台分公司。

“我们明确要求,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要做好规范二手房代理、规范房源发布、严格落实新政等6个方面的工作,全流程规范中介服务。”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在进行二手房代理时,中介机构不得炒作“学区房”概念并违规代理,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、违法建设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。一旦中介机构代理了二手房,在对外发布房源信息前,必须具备“两书一合同”,即房屋状况说明书、书面告知书和委托销售合同,不得发布未经核验的房源信息,不得隐瞒抵押等影响房屋交易的信息。

代理销售中,更要严格执行限购及调控政策。按照相关规定,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,制造恐慌气氛;不得帮助、诱导、鼓动交易当事人伪造证明材料、通过假离婚等手段骗取购房资格、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、规避限购政策。

“至于交易资金方面,中介机构必须规范资金监管。”该位负责人解释,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诱导、唆使、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“阴阳合同”,低报成交价格,骗取税收优惠;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,不得侵占、挪用交易资金。

此外,中介机构门店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公示相关信息,留存业务记录,不得店外经营,经纪人员不得在店外摆摊设点,拦截业主推销宣传;店里的经纪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,不以欺诈方式诱骗消费者交易,不得出现冒用房地产经纪人员名义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行为。“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,联合检查组将精准打击,发现一起,则查办通报一起,绝不姑息。”市民如果发现房屋中介和经纪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,可以向市住建委投诉,投诉电话为59958811-1。

(北京晚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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